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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督,防止执法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化,特制定监督检查制度。
二、局纪检组、监察室和监察股负责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监察股对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审核。
三、各股室队所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公正、适当、准确、及时。
四、行政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局长与各行政执法股室签定责任书,将执法任务具体量化到各股室,职责清楚、任务明确。
五、各股室公开各类制度和标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六、局内行政执法实行季度、半年、年度监督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按《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七、实行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每年年底印制"行政执法征求意见书",下发到各有关企业和行风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八、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为0527-86232625,网址为www.shmlr.gov.cn。
九、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较大执法事项实施按级审批和呈报备案,防止执法随意性。
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制度,每年按期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并进行法律法规考试,每半年一次工作总结,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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