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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土地调查中,乡(镇)国土所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一是配合县级国土部门做好土地调查的宣传工作,使各村能了解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调查内容,特别是调查中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二是协助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权属调查,调处权属纠纷;
三是确定专人,配合做好调查队伍对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如当向导,有条件的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
四是回答调查队伍提出的地类及国有、集体权属性质认定、权属界线情况等问题。
大部分的乡 (镇)国土所基本都是按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求,以配合专业队伍开展调查为主。国土所即使不承担具体调查工作,国土员也应有意识地参与调查,了解调查的全过程和要求,对完成国土所的工作也是有帮助的。因此,国土所无论是承担还是参与调查工作,是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机遇,这也是国土资源部对国土所的要求之一。
从目前情况看,国土所的配合还有待加强,由于国土所工作较多、人员少,配合起来不一定能完全到位;技术素质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国土所人员业务还不够熟悉,掌握的业务知识还有所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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