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拔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副队长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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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新闻来源: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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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国土资源系统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执法水平,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根据县人事局、县国土资源局洪人[2005]34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拟对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副队长职位实行竞争上岗。
一、竞争岗位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
二、竞争范围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品德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领导;
2.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原则性强,不怕得罪人;
3.年龄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以上等次;
6.无党政纪处理和刑罚记录;
7.身体健康。
四、竞争方式和程序
本次竞争上岗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5月14日上午8:30时至下午5:30时。报名结束后,由县纪检、人事、国土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联合审核。
2.民主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成绩占总分40%。按得票数换算成分值,换算公式为:40÷总票数×得票数=个人测评分值,测评分值当场公布。
3.面试。面试占总分60%。面试主要测试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由县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公示。
5.任命。
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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