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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局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种意识”
作者:祖益康 岳喜涛    新闻来源:局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7
 近日,泗洪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局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即:一是进一步增强耕地保护意识。通过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把耕地保护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人人都要牢固树立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国家粮食安全意识,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认真执行基本农田占用“五不准”的规定。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巡查网络和台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严肃查处占用基本农田案件,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进一步增强占补平衡意识。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开发,不断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发展。认真落实《泗洪县200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拆旧复垦区耕地质量和数量,保障城乡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切实做到先补后占,把占补平衡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增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依法依规征收土地,认真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加快城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四是增强服务新农村建设意识。该局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国土资源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要加强农村改革和土地管理政策宣传,依法依规流转农村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工作人员要深入乡村,积极为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康居示范村选址、定点、定位,按照土地利用总规划实施各项建设,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 “三到场”制度,加快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发证步伐,提高发证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抓好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使用,切实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努力实现保障农村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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