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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简 报
第21期
泗洪县第二次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8年8月16日
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张绍军局长看望
土地调查一线人员
8月12日上午,泗洪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绍军同志带领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部分同志,分别到五里江农场、经济开发区看望了参加泗洪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一线工作人员。
张绍军局长分别听取了城镇、农村土地调查作业单位的工作汇报。他向夜以继日奋战在调查一线的全体同志,致以亲切的慰问。当了解到作业单位白天在外业搞调查、夜晚加班做内业建库的工作情况后,他关切大家,要合理安排好调查时间,注意身体;要继续发挥技术优势,发扬团队协作、连续作战的精神,科学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张绍军局长要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和作业单位沟通,及时为作业单位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问题,为全县第二次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来自各乡镇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报告
2008年,是我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步入关键年头。这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在各地进展怎样?县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基层实地进行了考察。每走进一个乡镇,让我们感触更深的,是他们对土地调查工作的全方位高度重视。在这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建设中,各乡(镇)政府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用心铸就品质,较好地推进了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石集乡:政府责任落到实处
土地调查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这一理念,在石集乡家喻户晓。
“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政治任务”。“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做好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全乡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工业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石集乡乡长朱军在全乡第二次土地调查动员会议上严肃地强调。
在土地调查作业队伍进驻石集乡时,乡政府领导亲自过问,从作业单位的衣食住行到组织领导、工作保障、人员调度等各项工作任务条目清晰,将调查任务分解量化,转化为各村有限目标责任。为保证目标完成,从工作协调、权属处理等方面指定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民组长必须按调查作业单位预定的时间、地点、人员,及时到位。石集国土资源所还腾出办公场所为作业单位提供了舒适的办公和休息环境。他们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措施,使该乡的土地调查任务提前三天完成。
上塘镇:建立共同责任机制
土地调查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千斤重担大家挑”。担负起共同责任的理念,在上塘镇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为确保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上塘镇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多个小组,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在二次调查工作过程中,镇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第二次土地调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合力量,加强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解决,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上塘国土资源所全员配合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地类、权属确认工作,为推进全乡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魏营镇: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调查工作
“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政府各个部门都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支持搞好这项工作。大家只有配合做好的责任,没有不配合的权利。”魏营镇土地调查工作会议如期进行。庄严的镇政府会议大厅内, 长的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魏营镇政府高度重视,竭力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土地调查工作领导。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作为土地管理和调查第一责任人意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切实解决调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村切实履行职能,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调查工作情况,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各村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权属指界各项工作,提出了工作标准,明确落实调查进度和完成时限。要求对调查工作要靠上去,对待问题要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提高办事效能,确保调查工作如期完成。加强了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考核,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能按时限和要求完成调查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坚决不能因为个别环节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全镇的调查工作进展。
三是切实宣传到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张贴公告、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调查工作,消除各方面的疑虑。明确了这次土地调查只是搞清现状,不涉及违规用地处理,不影响现行管理渠道。为土地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土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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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单位、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国务院《土地调查条例》规定,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履行现场指界义务,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凡拒绝或者阻挠土地调查人员调查的、提供虚假调查资料的、拒绝提供调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期发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洪泽农场;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相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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