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给我们写信
最新推荐
最新热门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泗洪国土资源网 >> 办事指南 >> 土地利用 >> 土地估价管理 >> 文章正文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工作规则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2
 
主办部门: 规划与耕地保护股

适用事项名称: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一、依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2号)
二、工作内容

1审查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2审查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三、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内部各办文环节工作时限:

1、工作时限:自收到递送的估价报告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事务,直接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上加盖土地估价报告备案专用章,或拟文呈报局领导签批。

2、分管局长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2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
四、申报资料与标准

1、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申请,并附《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1份);

2、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等(1份);

3、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权属和地价水平的初审意见(含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1份)。
五、办理结果

1、同意:准予备案,出具审批文件,或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上加盖土地估价报告备案专用章;

2、不同意: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上移 页面顶部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访问总量: 站点统计
    home
    shou
    email
    email
    email
    网络110
    CopyRight?2006 shmlr.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泗洪县国土资源局主办 泗洪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承办.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 邮编:223900 维护电话:0527-86243212 邮箱:shxgtzyj@126.com 苏ICP备08003453号